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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教务科是在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,管理全院教学、教务工作的职能机构。教务科下设科长、学籍管理员、本专科教学秘书、研究生教学秘书等岗位,其主要职能是:
1、负责人才培养计划管理。组织各系部制(修)订人才培养计划和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,督导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实施;
2、负责教学运行和教学质量管理。按学期教学计划下达教学任务,编排课表,教学调度。组织实施各类教学检查,做好教学各环节的质量监控;
3、负责各类教学规章制度建设。拟订各类教学管理文件,严格执行和督导检查;
4、负责实践教学管理。组织各系部制(修)订实验、实习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等实践教学计划、大纲等各类基本文件,组织协调实践教学运行;
5、负责各类教学文档的归档工作;
6、负责院内各类考试的组织、实施、管理和英语、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工作;
7、负责全日制在校生的学籍建档、学籍异动处理、电子注册、毕业生资格审查、学位管理以及学生证、毕(结)业证和学位证书管理;
8、组织管理专升本工作和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;
9、负责教材征订和管理工作;
10、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,部署安排教学工作,讨论教学工作有关问题;
11、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及管理;
12、组织管理研究生的各教学环节;
13、协助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;
14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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